四周圍都無停車位又想方便,隨便泊街牛肉乾年中可能都間唔中會食幾張。但喺條數講緊可能都只喺幾百蚊,唔少車主就當喺交泊車費,計返條數可能仲平過泊停車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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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周圍都無停車位又想方便,隨便泊街牛肉乾年中可能都間唔中會食幾張。但喺條數講緊可能都只喺幾百蚊,唔少車主就當喺交泊車費,計返條數可能仲平過泊停車場。但喺日本大阪府茨木市就有一位車主泊喺人哋便利店嘅停車場足足一年半,搞到經營者終於忍唔住要告佢拎返晒啲泊車費。
事件由店主發現有兩架車喺屬於便利店嘅停車場喺2013年開始泊足一年半,於是就向車主追討損害賠償。由店鋪嘅紀錄兩部車加埋停咗大約11150個鐘,而經營者已經貼咗幾次告示提醒。可惜兩架車仍然無理到,繼續無許可下繼續停車。
裁判官認為店主嘅見解可信全盤接納,命令車主要支付度經營者泊車費約920萬円,大約喺港幣64萬左右。其實日本嘅便利店好多都設有停車場,喺比顧客喺較遠嘅地方揸車嚟店內時,可以方便暫時泊車購物。只要唔喺太誇張,店員其實唔會太理會泊車嘅情況,睇嚟呢一單官司就喺面斥不雅嘅好例子喇。
撰文:Oliver Fon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