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人嘅一生都奉獻喺工作上面,每日都日出而作,日落都繼續作。但外國一項研究就顯示,原來每星期工作4日先可以真正提高生產力。
專家K. Anders Ericsson對打工仔做完一連串研究後,得出最佳工作時間應該係每星期4日,每日4至5個鐘。專家話每日最多只可以做4至5個鐘,如果唔係其他時間都係得個坐字,毫無生產力可言。
外國好多公司都真係即刻減工時,結果發現不但生產力提升,員工仲開心咗好多!
其實美國猶他州2008年已經將75%嘅公務員改為4天工作,員工反應好到不得了,簡直要講返句I love my job!